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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人民医院关于广告制品定点采购供应商的比选公告

2020/6/10 作者:佚名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叙永县人民医院拟组织广告制品定点采购供应商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人:叙永县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叙永县人民医院广告制品定点采购供应商比选项目。

三、项目内容:广告制品定点采购报价表详见附件。

、资质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材料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比选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同时提交比选材料):公告发布日至2020年61611时截止。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七楼宣传科

联系人:曾理,联系电话:0830—6727625。

3.报名方式:本次比选采用现场报名和提交材料的方式,不接受邮寄材料。比选材料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恕不接受。

4.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二)所需材料(须提交并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比选人鲜章)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人鲜章)。

3.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竞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比选人鲜章)。

4.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人鲜章)。

5.报价表(加盖比选人鲜章)。

6.公司简介、业绩证明、服务情况等(加盖比选人鲜章)。

(三)几点说明

1.所有比选材料均须比选单位盖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2.所需提供比选材料一式三份,统一装订,逐页编码、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比选单位名称(应写全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相关资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3.参加比选的单位不少于3家时方可进行比选。

4.中标后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按原价续签。

、比选评审

评审以最低价为依据,当场宣布结果,现场确定中标企业。

、公示

叙永县人民医院将通过门户网站将比选确定的广告制品定点采购供应商,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叙永县人民医院所有。

 

附件:叙永县人民医院广告制品定点采购供应商比选报价表

 

           叙永县人民医院

           2020年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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